【徵才資訊】司法院 徵「暑期工讀生」

司法院111年度暑假期間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報名簡章
詳情請見附件

一、應徵資格:
(一) 以工讀期滿仍具在學身分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為限;並以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為優先。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萬5440元。

三、招募名額:24名,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人。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 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 文書或檔案資料之建卡、彙編等。
(三) 司法活動或會議之協助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4日(星期三)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寄送之發件日為憑)。逾期報名、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所屬院區(含司法院檔案大樓)
司法院: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司法院檔案大樓:新北市新店區大新街1號

七、工讀期間:111年7月1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三),2個月。如無法於報到日(111年7月1日)當天上午完成報到手續者(包含無法提供郵局帳戶存摺供轉帳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請勿報名,報到當日如有上述情形者,本院將取消錄取資格。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郵遞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寒假工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