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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091學期 選課更正(人工加退選)之公告

請欲辦理選課更正之同學注意,並請自行備妥資料:

※人工加退選、手動加課、人工加課、加簽於開南大學正名為「選課更正」。

 

請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收件事項

收件時間:2020/09/23(三) 10:00 ~ 2020/09/28(一) 17:00  (不會提早收件)

收件處:法律學系系辦公室(N206)

準備文件:本系選課更正申請表最新個人課表  (如為代辦須檢附代理委託書)

※本系只能處理本系所開設之課程,他系、通識課程請前往該系系辦或通識中心。

※本系選課更正申請單限於本系專用。

 

 

 

二、選課更正流程

1.請自行列印本系選課更正申請表(如底下附件,或從下載專區>表單下載找尋該檔案下載)

2.填妥姓名(本人簽名)、學號、加/退選、課程編號、課程名稱、班次、學分數、檢核總學分、加退選原因後,並請該課程授課老師簽名、章

3.將簽妥選課更正申請表最新個人課表於時限內送至法律學系系辦(N206)。

※處理順序:將依收件時間為排序進行處理。如申請因第三大點所列之因素無法處理,將依下順位繼續進行處理 。

※送單完成並非代表加退選成功,請於9/28~9/30自行上校務行政系統確認。

※若於選課更正前,尚未完成註冊之同學無法參與選課更正(人工加退選)。

 

 

 

三、以下情形之申請將不進行加/退選。

1.選課人數超過教室容納人數,將不進行加選

2.該課程少於30人,將不進行退選

3.如課程為本學期個人必修帶入,將不進行A、B班互換(ex.108學年入學之同學,本學期民法債編各論A、B無法互換)

4.預估加/退選後,個人學分少於或高於學分限度,將不進行加/退選 (一至三年級學分上限25、下限15,四年級學分上限25、下限9)

5.課程為高年級之必修,將不進行加選(ex.二年級之同學,無法加選三年級之必修課程)

6.如課程有衝堂,將不進行加選。

7.課程如為專班,不進行加選。

延畢生請務必注意學費收取標準:9學分(含)以上即需繳納全額學雜費!

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其重複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

 

附件一、法律學系選課更正申請表(本系專用)  選課更正(人工加退選) 

 

附件二、1091學期 法律學系課程清單 1091課程清單

附件三、代理委託書  選課更正(人工加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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