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01停修相關事宜-務必詳閱
101學期停修申請已開始,請協助處理停修相關事宜:學生將任課教師及導師簽章核可的停修申請單送交學生所屬系所,請各系所依停修申請單審核。審核完成後,停修申請單於系所留存。學生申請停修及系所審核停修之期間及流程如下:
1101學期學生申請停修期間:11月10日(三)上午10:00~12月7日(二)下午10:00。
1101學期系所審核停修期間:12月8日(三)上午08:00~12月12日(日)下午10:00。
學生申請停修作業流程:學生資訊系統--選課管理--選課作業--申請停修--列印停修申請表--任課教師及導師簽章--送交學生所屬系所審核
*注意事宜及說明*
1.學生申請期間(11/10~12/7)
2.依開南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在完成紙本申請程序核准前,而將系統申請刪除,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申請程序者,皆視為未完成申請。」另學生停修申請表(如附檔範本)注意事項第6點:停修申請紙本與系統需相符,完成紙本程序後將系統刪除,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程序,皆視為未完成申請。
3.承第2點,過去有部分學生紙本申請完成後將系統刪除,導致紙本與系統不符,系統無法審核的情況,故於系統有提醒功能,當學生點取消申請時,會跳窗說明並請學生輸入學生資訊系統的密碼才可取消申請。
4.系所收件日期及簽章:請系所務必填寫收件日期並蓋簽收章,系所蓋章時請橫跨第一聯及第二聯。
5.學生簽名欄繳件日期請學生務必填寫。
6.列印頁數及繳回張數是否一致。
7.是否經正確任課教師及導師簽章。
8.系所留存第二聯,並將第一聯:學生自行留存(無系所簽收章,則視為無效)交予學生留存。
9.除進修及推度教育處於12月8日(三)轉交12月7日(二)晚上收取的停修申請表外,請依學生申請停修時程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