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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司法院「113年度暑假期間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報名

為善盡社會責任,培育優良司法人才,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寒(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 以僱用期滿仍具在學資格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為限(輔系為法律系者請勿報名);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得優先考量僱用。
  •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寄送之發件日戳章為憑)

 

三、報名方式:

(一) 限通訊報名,不受理親自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應徵資格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需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為監護人,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核),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收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寒假工讀生」。

(二) 工讀期間如有預定請假之日期及事由,請於報名表「簡要自傳」欄載明。

(三) 如欲詢問本院報名相關事宜,請電洽(02)2361-8577轉分機290

 

四、附件為報名簡章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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