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下1091學期前往實習之同學注意:
請於選課時自行選取「實習」之必修課程,系統不會主動作帶入動作。
各實習單位及實習報告之規定請參照:https://law.knu.edu.tw/p/412-1008-3642.php?Lang=zh-tw
※未排定實習而選課者,期末將以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