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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092學期公益服務(二)注意事項

1092學期 公益服務(二)注意事項

1、 請勿代簽,除非備妥授權書,如發現代簽,系上有權將代簽姓名刪除。

2、 公益服務(二)填寫班表時間於2021/2/24(三)08:00至2021/3/3(三)16:00

3、 逾期未填寫者、影響授課教師評分者,請自行負責。

4、 戶政及地政公益服務填寫3次,每次公益服務為3小時。

5、 系辦公益服務時數填寫1次,每次公益服務為4小時。

6、 一方格只可填寫一姓名,方格內有斜線請勿填寫姓名,於斜線框內填寫者,系上有權將其姓名刪除。

7、 請注意將校外公益服務時間與系辦公益服務時間、上課時間錯開。

8、有事無法前往服務單位及系辦時請電話通知服務單位及系辦並按正常程序請假, 若無請假系辦將不予補做。

9、服務學習承諾書請於期末繳交系辦並由系辦統一交由授課教師及寄至服務單位用印

 

公益服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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