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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1091學期 第一梯次實習口頭報告之公告

請「108學年暑期」及「1091學期前往楊梅區公所民政課調解委員會實習之3C同學」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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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即將進行第一梯次實習口頭報告,請以上名單之同學備妥書面報告後,於報告時間前往地點進行口頭報告。

報告時間:2020年12月14日(一) 16:00~18:00

報告地點:A213 實習法庭

須準備之書面報告內容概要:

實習時數證明 (尚未實習結束者無需檢附)

實習單位評分表

學生實習課程滿意度調查表

實習單位簡介

實習單位工作內容

實習單位心得

實習單位實習建議

實習工作日誌 (實習一次一篇)

 

詳細書面報告內文規定,請參照: 

               實習報告格式範例 實習報告格式範例

 

實習相關規定及相關檔案下載:https://law.knu.edu.tw/p/412-1008-364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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